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湖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湘退役军人发〔2021〕52号
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积极营造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发展,根据《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实施暂行办法》(退役军人办发〔2021〕12号)和《第二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退役军人办发〔2021〕27号)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于8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展示退役军人创业风采,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实践,建立服务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价值感,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二、大赛主题
立创业创新潮头 展退役军人风采
三、大赛组织
大赛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办,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各赛事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评审,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决出参赛项目名次。参赛企业(团队)按照市州初赛、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的层级晋级参赛。
省级复赛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事项均严格参照《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实施暂行办法》(退役军人办发〔2021〕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大赛流程
(一)大赛启动。9月10日前,通过省、市、县三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主流媒体发布大赛消息,启动第二届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各市州根据大赛通知制定本级大赛具体方案,并积极宣传动员本级区域内退役军人企业(团队)报名参赛。9月20日前,各市州完成参赛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工作。
(二)主体赛事。赛事分级分类举办。初赛由各市州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复赛由省厅举办。其中,9月-10月,市州初赛。10月-11月,省级复赛。全省复赛,邀请国内、省内知名创业导师、投资机构代表和相关行业专家担任评委。全省共42个参赛企业(团队)分3个赛道进行项目路演,经评委现场打分后,每个赛道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4名,由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全省复赛结束后,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大赛决赛统一确定的参赛名额,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决赛项目。
大赛可与创投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新闻媒体等建立合作关系,向大赛提供咨询支持,向参赛企业(团队)提供综合服务。大赛可同时配套组织创业成果展、创业讲堂、创业培训、项目对接等活动。
复赛获奖项目纳入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库,长期跟踪,按政策提供相应服务。
五、报名资格
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往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团队)可选择一个赛道参赛,不能兼报。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在湖南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1月1日,尚未在湖南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在湖南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参赛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六、大赛经费
相关经费由各地自行依规申请本级财政保障。
七、有关要求
大赛各环节各项工作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大赛涉及经费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使用。各市州在办赛过程中,应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及具体要求,做好大赛安全保障。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桂林 0731-85936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