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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南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倡导全省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成为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宪法精神凝神聚力,为建设法治湖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案

(一)落实学法制度

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将普法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计划,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要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年组织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建立责任清单

认真梳理本系统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重点宣传的主要法律法规,明确普法对象,制定普法宣传措施,安排普法工作实施时间,确保各项普法任务有序推进。

(三)注重主题宣传

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互动活动,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

(四)开辟机关法治文化阵地

在厅机关办公场所开辟学法普法专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杂志、报纸等媒体认真宣传解读《兵役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

(五)加强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

结合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提炼、宣传本地优秀退役军人的典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走进基层开展法治讲堂、模范表彰仪式等方式,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充分利用退役军人反映诉求为普法的重要时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把工作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积极引导和指导退役军人群体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和解决纷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厅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至少一次;落实党政领导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创新载体,增强实效。立足全面落实普法计划,以走访慰问、优秀表彰活动、烈士纪念活动、社区活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等工作为载体开展法律宣传,有针对性地提升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崇法、守法自觉性和实效性。

3.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细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职责,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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