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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6月2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在整改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高站位部署整改。厅党组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先后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8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6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唐勇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和厅领导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及时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和自身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是压实责任,高标准推动整改。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全力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中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的通知》等文件,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在巡视期间取得实效。制定印发《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明确主要问题、具体表现、整改措施、牵头厅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强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将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全厅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入基层,高频率调度整改。厅领导先后带队深入十四个市州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4份,实行“一周一调度”制度,采取挂图作战、跟踪督办、对账销号等方式,对巡视整改工作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督导跟进。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地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注重从思想上、观念上、制度上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堵漏洞、管长远的有效机制,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出台相关制度规范40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巡视反馈的36个问题已完成29个,基本完成7个;巡视期间移交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移交的5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讲学机制,拓宽中心组学习覆盖面,将理论学习纳入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估,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完善《2021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整合学习内容,制定月学习预案,确保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下同题、每月1次”,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三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3月份以来,先后购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等理论书籍600多册,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巡视工作、思想宣传等方面重要论述学习资料300余册,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七一”重要讲话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2.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信”有差距。

整改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强化对标对表。在巡视反馈后,厅党组开展理论学习6次,组织“崇军”大讲堂3次,开展“崇军青年说”活动,举办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专题研讨班,完成全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到规划和政策制度改革中。督促指导各市州摸清安置遗留问题底数,分类施策,一人一策,在政策框架内,按照“前后一致、通盘考虑、化整为零、程序规范、不引起攀比”的原则,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督导调研等形式,宣传政策,争取理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3.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用”不够好。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系统资源优势,抓好红色基因传承,通过英烈褒扬、烈士寻亲等活动服务党史学习教育的有效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专题刊发;多次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发改委对接,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研,反复征求各市州及部分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直各主要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认真编写《湖南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增加2035年远景目标内容,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服务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先后4次向分管省领导专题汇报,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将《规划》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4.光荣牌悬挂工作不够规范细致。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全省退役军人底数不清,导致采购数量不精准。光荣牌悬挂没有充分体现仪式感。

整改情况: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常态化采集工作的通知》,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常态化采集工作的通知》,明确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并形成工作机制,常态化采集,确保退役军人底数清楚,光荣牌应挂尽挂。今后凡是政府采购项目,业务处室按流程及时上报需求,配合厅党组指定的采购牵头处室做好采购工作。在物资采购流程中,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经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光荣牌发放工作,充分体现光荣牌悬挂的仪式感,联合省政府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荣牌悬挂工作的通知》,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5.退役军人“五有”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会和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座谈会,通报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二是针对“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中心(站)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等问题,制定印发《省级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试行)》,规范服务保障机构建设运行,巡视指出的个别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7楼调整到2楼,个别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标准悬挂牌匾。同时,还明确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和办公用房面积,并要求将工作经费、建设运行经费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针对“有的基层服务中心(站)服务质量不高,缺乏感情和温度”等问题,制定印发《建强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推动服务保障体系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坚持统一标准和示范带动相结合,全力建设3家国家级红色服务站点和100家省级红色服务站点。四是制定出台《湖南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办法》,推进完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已组建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6千余支,退役军人志愿者达6万多人。五是认真抓好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达标创建工作督查调研,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用有效发挥。

6.推动落实机构改革重点工作有差距。信息化建设、军休老旧小区改造、优抚事业单位转隶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不理想。

整改情况: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系统信息化建设资金申请,第一批建设资金已经安排到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招标。目前,全省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休老旧小区共39个,其中,已完成改造7个,正在改造11个,其余21个将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完成。因我省优抚医院和光荣院绝大多数都是和民政部门精神病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合并办院,转隶存在困难。经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争取,截至目前,我省已转隶优抚医院3家、光荣院84家,原来独立办院的优抚事业单位已经全部转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分多院合一的优抚事业单位也已转隶。对于未转隶的优抚事业单位,大部分地区仍依托原有资源继续开展服务。

7.“门难进”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督促处室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凡来厅信访或者反映问题的群众,均根据分工由分管领导和对口业务处室接待;厅办公室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抽查接访处访办理情况,督促各处室主动接访处访,督促接访人员积极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解答,不打官腔、不推诿。对来信或者来访群众要求办理的事务,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推动形成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之事当“家事”、把信访工作当“家业”的良好作风。

8.“脸难看”不时出现。

整改情况:抓好厅信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接待礼仪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面对面进行“传帮带”,手把手教方法,着力塑造优质服务形象,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信访接待“服务什么、为谁服务”思想大讨论,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提升服务形象;进一步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设置“党员先锋岗”“青年先锋岗”,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大力推行信访接待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的“六个一”服务标准。

9.“人难见”是常态。

整改情况:厅领导带头落实周值班、日接访(每周五)制度,并将厅领导接访日在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下发厅领导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包案有关通知,变上访为下访,主动听取退役军人的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反映问题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10.“事难办”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政务公开“三化”建设已经完成,梳理了各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每季度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报信访工作情况,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11.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以厅党组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报省委法规处备案,成立厅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唐勇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推动形成厅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厅党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分工到事,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落细。

12.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厅机关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厅机关其他重点工作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引导工作等一同部署推进,纳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等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结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查摆问题、分析党性的重要内容。严格对照《2021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年度考核评议重点内容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重点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13.对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不敏感。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湖南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办法(暂行)》,建立评选专家库,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2021年湖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取消网络投票,增加“盲评”初选环节,规范工作程序。严密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严防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

(二)反馈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未走深做实,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14.厅属事业单位纪委书记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配齐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干部选任程序,配齐省荣军医院纪委书记。

15.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对厅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力。

整改情况: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党组全面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在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巡察省荣军医院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省荣军医院转隶遗留腐败案件。加强省荣军医院班子建设,免去原任党委书记职务,由一名厅领导兼任省荣军医院党委书记;调整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名副主任到省荣军医院任副院长,并作为省荣军医院法人代表处理医院对外相关事务;除院长暂时没有合适人选外,医院领导班子基本配齐。督促省荣军医院党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制度36项;切实加强以案促改革、以案促管理、以案促规范,进一步完善药品耗材采购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全面规范医院党委会议事程序,强化医院党委会决议督办落实。印发《中共湖南省荣军医院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院党委会集体决策。

16.伤残评定工作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伤残评定工作过程存在问题及廉洁风险点,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出台我省《伤残评定工作制度》。对专家的选聘、等级鉴定、职责等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建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对在伤残评定过程中进行说情、打招呼、威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明确应当如实登记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查处。建立定期抽查制度,明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驻单位纪检监察组每季度按不低于2%的比例对伤残评定情况进行抽查。

17.伤残技术鉴定监督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对负责伤残评定日常管理的人员进行调岗,将伤残评定日常管理列入高风险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修订《湖南省荣军医院残疾等级医学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扩充专家库成员,增加专项复核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加强痕迹管理,鉴定专家、院领导等任何人无法擅自左右伤残评定结论,排除非法干预,降低廉政风险。省荣军医院纪委对伤残评定进行全程监督,参与专家抽签、重要检查、专家复核和集体合议等重要环节。同时,医院纪委不定期抽查调取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聘请院内、省内104名专家建立伤残鉴定专家库,确保每个专业都有足够专家供抽取。召开省荣军医院伤残等级医学鉴定工作培训会,对参与残疾评定的专家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鉴定专家的程序意识。

18.伤残评定终审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规范和细化终审程序,按照“处务会研究-分管业务的厅领导审查-公示-业务处室提出审批意见-分管业务的厅领导审核-厅党组决定”的程序,开展省级伤残评定工作。评定结果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备案。规范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地点及时间,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公示;无工作单位的,在其居住地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情形,明确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合理运用公示结果,确保伤残评定的公平、公正。

19.节日慰问活动组织保障不够好。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开展“为边海防官兵送温暖”拥军优属工作暂行办法》,提前制定《2021年度省双拥走访慰问活动方案》,拟定走访慰问单位、慰问物资、慰问标准、慰问方式。按照《方案》任务分工和既定工作安排,由厅规划财务处牵头,全年慰问物资于7月份完成采购。“八一”慰问物资按规定时限要求,全部寄送到慰问单位。下一步将继续按程序和规范落实其他慰问工作,今后也将按此模式,一次采购、按需储备、按时递送。

20.作风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谋划好全年“双拥”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筹备;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召集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商讨研究,解决活动准备进程中的问题和需求,督促各方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加强重大活动各时段的检查指导,特别是把好筹备中期和验收阶段的质量关,做到定人定责任。进一步落实《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文处理办法(试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审核把关,提升公文质量。向各市州下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通知》,规范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明确申报条件,规范申报程序,对加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提出明确要求。对于优抚医院的改革发展,我厅结合优抚医院转隶情况做了多方面探索,已经转隶的3家优抚医院充分发挥主责主业服务退役军人,在“十四五”期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优抚医院争创三级医院。

21.工作质效不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满足于组织召开就业招聘会,对招聘会实际签约和上岗情况跟踪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指导市州加强与招聘企业对接,及时掌握企业招聘退役军人及军属岗位信息,跟踪做实签订就业意向和签订劳动合同等后续服务工作。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州按照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州四个层级,自下而上按年度建立返湘退役军人就业跟踪台账。要求各市州充分用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平台,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数据的收集整理,完善实名制就业帮扶信息台账工作。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共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议管理,加强议题申报审核,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厅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厅党组成员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进行表决,非厅党组成员不参与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讨论。

23.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人事工作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年度人事工作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缜密实施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控制干部异动的频次。巡视反馈后,我们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厅党组领导班子调整后,平均年龄下降1.5岁;提拔1名正处长,3名副处长,调整1名事业单位正职到机关任处长,处长的平均年龄为50.8岁,比巡视之前下降1.2岁;副处长的平均年龄为42.5岁,比巡视之前下降0.6岁,干部队伍结构较巡视之前有了较大改善。

24.直属事业单位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省军供总站按调整后的职能进行岗位设置,重新按程序完成了中层干部选聘工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关规定,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岗位类别不足时,按照其现聘职务或岗位,在单位岗位总量内暂时占用其他类别空余岗位职数予以过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我们对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岗位设置进行了调整,原来超配的2名管理九级人员,1名同志已经离职,另一名已通过岗位设置和人员调整消化。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免去相关同志“妇委会负责人”职务。

25.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厅党组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监督指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机关分级分类联系指导工作方案》, 压实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举办厅直属机关党建专题培训,培训党员干部86人次;举办厅直属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培训党务工作者25人次。通过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省军供总站党总支进一步明确党内职责分工,修订党组织工作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个别岗位职责不清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省荣军医院各党支部按照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修订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党建制度执行不走样。

26.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印发支部学习提示,组织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建立健全厅直属机关党支部换届提醒台账,厅机关党支部将于2022年6月统一换届,直属单位党总支及所属支部已分批完成换届。

27.党支部“五化”建设质量不高。机关党建活动室、党支部活动室等阵地建设滞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党支部“五化”提质工程建设列入年度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举办“五化”提质工程建设专题培训,召开厅直属机关“五化”提质工程推进会,对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考核评估。印发《厅机关党支部活动室维护管理责任分工》,规范阵地栏目设置及运行。加强“崇军”书屋、党群活动室、“道德讲堂”等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常态开放职工健身房。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制度落实,推动“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反馈问题:巡视和主题教育整改任务未完成

28.“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没有安排集中供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相关工作的通知》,对退出现役时已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目前,在省荣军医院集中供养伤残军人21人,全省各光荣院集中供养伤残军人143人。经各地摸底调查,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中,有5人有集中供养意愿,其中1人将在当地光荣院年底落成后入住,4人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暂不入住,各地在尊重对象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在其需要集中供养时及时安排入住光荣院。

29.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系统深入、机关党的建设薄弱、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班子未能及时配齐、廉洁风险高等问题没有根本好转。

整改情况:厅党组严格落实贯通起来整改的要求,将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没到位的问题,一并列入此次巡视整改。目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已立行立改,取得了实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创新开展厅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党内法规为准绳,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及时配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由一名厅领导兼任省荣军医院党委书记;调整一名同志任省荣军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并作为省荣军医院法人代表处理医院对外相关事务;配齐省荣军医院纪委书记。专题请示省委编办,争取选配省军供总站副主任1名。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常严,强化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南》,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五)“意见建议”中梳理的问题

30.加强省军供总站固定资产租赁经营管理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省军供总站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国有资产管理、维修管理、内部控制和管理、财务核算和管理以及以往巡视发现问题”等五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省军供总站1号、2号栋已经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完成公开招标;3号栋正在挂网招标。省军供总站以巡视整改为切入点,出台、修订完善62项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省军供总站内部控制制度》印发各科室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流程。

31.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及时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专干和厅直属单位纪委书记。

整改情况:自觉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大力支持监督执纪。加强厅直属机关纪委建设,选调一名机关纪委专干。省荣军医院纪委书记、省军供总站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已配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厅党组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和自身查摆的问题,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刮骨疗毒”的勇气,认真扎实继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省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成果落实落地。

(二)更加主动作为。始终牢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初心使命,紧盯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坚持巡视整改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彻底整改,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推动标本兼治。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既认真整改问题本身,又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既立足当下改好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推动彻底整改、长效整改,把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用心用情、尽心尽力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的具体举措,以巡视整改的实效,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5936673;邮政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40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办609室;电子邮箱:hnstyjrswt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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