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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政协委员第031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曹威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提案客观梳理了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状,提出的建议贴合实际、指导性强。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始终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细,构建起政策、培训、服务、资金全方位支撑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政策层面,全面落实税费减免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每年可限额扣减税费2.4万元;企业每招录一名退役军人,3年内每人每年定额减免税费9000元。培训层面,将退役军人纳入“技兴三湘一人一技”重点培训范围,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化模式,联合企业开设订单班、定制班,提升人岗匹配度。创业服务层面,深入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达400万元并享受财政贴息;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40万元年度服务补助,2026年计划培育10家以上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金保障层面,落实中央每人3500元、省级每人1000元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省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适应性培训、700万元专项支持就业创业工作,为工作开展筑牢资金基础。

针对提案指出的专业技能与高质量就业不匹配、培训实效不足、经费保障偏弱等短板,我们已同步推进整改优化。一方面,聚焦退役军人技能弱项,结合建筑、商贸、物流等市场紧缺领域增设培训项目,同时排查整治企业就业限制性条款,保障退役军人平等就业权利。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培训课程设置,紧盯市场需求动态调整教学内容,着力解决培训与就业脱节问题。针对培训补助标准偏低、专项经费不足问题,将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市场培训成本,研究评估补贴标准调整方案。

结合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各部门逐项抓好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已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工作纳入全省双拥综合考评,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评比项目,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二是升级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办、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军事职业教育与地方技能鉴定体系衔接,实现技能成果、职业证书互认转换,搭建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互补的培训体系。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统筹整合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各类资金,足额保障适应性培训、创业孵化、项目扶持等开支,持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规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不断丰富培训品类、扩容孵化载体、优化政策服务,常态化开展招聘对接活动,多措并举推动退役军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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