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9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数据局 :
省人大代表肖满意同志提出的《关于推行多类政府补贴待遇“一证通认”改革的建议》收悉。该建议聚焦民生服务堵点痛点,致力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充分体现了对基层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弱势群体的深切关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退役军人优抚抚恤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历史沿革特殊。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退役军人优待抚恤资格认证工作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在身份认定环节。优抚对象 (如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的身份确认需依据原始人事档案、部队履历、服役期间病历等历史资料进行逐项审核、交叉比对、真伪核验。上述资料大多由部队体系、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保管,不由个人持有,且部分资料涉密,不便于通过互联网或政务外网办理,只能采取线下提交、现场核验、逐级审核的方式开展。目前,我省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没有线上业务办理系统,不具备纳入“一平台通办”的客观条件。
二、在年度确认与生存状态核验环节。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的“退役军人服务APP”及全国业务管理系统,每年9至12月开展一次年度确认工作,核实优抚对象生存状态。优抚对象可通过APP自助确认或到现场确认,行动不便者由工作人员上门帮助完成确认工作。
三、在待遇资格环节。优抚对象经身份认定后,原则上终身享受相应待遇,除去世、服刑等极少数法定情形外,无需重新认定身份。因此,年度确认工作的核心目的并非重复确认资格,而是核实生存状态,确保待遇发放与对象实际生存情况匹配。
四、在待遇发放环节。抚恤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通过省级“阳光审批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需在每月资金发放前精准掌握每一位优抚对象的生存状态,目前受限于数据共享的实时性、准确性和覆盖面,尚无法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替代人工核实,县级部门需依托乡镇 (街道)、村 (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逐级上报生存状态变动情况。
感谢代表对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其提出的“一证通认”改革方向对于提升民生服务便捷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工作具有较强特殊性,与代表建议提出的改革措施存在客观上的不兼容。同时,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现有服务流程,持续做好对行动不便、老弱等优抚对象关心关爱,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努力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更加便捷、精准、有温度的服务。对于代表的改革思路,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积极研究,待今后政策完善、技术成熟时,再研究推进退役军人优待抚恤领域相关便民化改革。
再次感谢代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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