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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委宣传部 :

省人大代表刘丹军提出的 《关于开展渌田北伐首捷100周年纪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关于开展渌田北伐首捷10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渌田北伐首捷100周年纪念活动对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厅将督促指导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 《烈士公祭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讲好英烈故事,传承英烈精神,努力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陈列馆建设及陈列布展。修建陈列馆属于新建纪念设施,建议当地充分论证,严格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报批。待陈列馆获批新建后,我厅将根据职能职责指导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陈列布展工作。

三、关于项目资金支持。《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并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确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为安葬和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同时,符合 《湖南省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申报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环境整治美化、陈展宣传等建设,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湖南省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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