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74号建议的答复
阳飞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年度审核工作APP的建议》(第05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自2021年起,我省按照"以上门服务为主、自助确认为辅"的工作原则,每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与人工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此项年度确认工作具有双重重要意义:一方面,作为优抚信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通过动态数据更新有效提升信息管理精准度;另一方面,在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优抚政策宣讲、困难诉求收集等工作,既传递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又切实营造了尊崇军人职业、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但在具体实践中发现,部分地区受基层工作力量所限,特别是在优抚对象基数较大的区域,存在将主要确认方式由《规范》要求的主动上门服务转为组织对象集中核查的情况。
为进一步便于优抚对象年度确认,退役军人事务部已着手推进研发“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已于2022年开展试点运行,今年将扩大测试范围,待系统调试完善后在全国范围正式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