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35号提案的答复
谭钢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建“国家荣军医学中心”保障退役军人身心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和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部门高度重视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建设工作。我厅每年从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200万元支持医院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不断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医院常态化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对医院有关建设项目给予了指导和支持。
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结合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反馈意见,目前国家层面暂无“国家荣军医学中心”的相关政策和设置标准。下一步,我厅将在荣军优抚有关政策、业务、资金上对医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并会同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积极支持医院申报和争取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具体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