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90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909号建议《关于加强宾冬生烈士墓保护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宾冬生烈士墓属于未列入等级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列入等级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护管理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进行保护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财政部安排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补助经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当地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
我厅将指导衡阳市及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宾冬生烈士墓保护管理工作。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2月22日
联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731-8593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