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全会第12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彭水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消除户籍就业歧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认真研究梳理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和《湖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湘退役军人发〔2019〕45号)等相关文件政策,当前我省退役军人在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税收优惠等方面,均是城乡一致平等对待,没有户籍歧视。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31日
联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
联系电话:0731-8583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