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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行政的政府行政体系逐步建立并高效运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18年11月2日挂牌成立,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自挂牌成立以来,按照“守底线、抓重点、开新篇”的要求和“建制度、普法律、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开展各项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自厅组建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与改革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在机构编制十分紧张的前提下,坚持设立厅政策法规处,专门抽调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到政策法规处工作。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带头领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多方协调退役军人行政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亲自批阅重要来信,组织并参与来访接待。
(二)全面加强政策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联合12个部门印发《湖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初步形成涵盖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困难帮扶、双拥创建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领域70余项政策措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重点工作得以依法有序推进。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建议废止《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修订《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三)大力加强普法执法力度。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邀请法律专家来厅就《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主题授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厅门户网站、宣传展板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目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占全厅机关干部人数的86%。联合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村(社区)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四)注重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制定我厅权力清单18项,责任清单17项,明确权力边界,确定责任范围。编印《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南》,得到部、省领导的肯定。制定政策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廉洁性评估,高质量完成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拥军优抚政策还体现传统意义的职能上,需要立法并根据法律修订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新组建部门,在原有的民政、人社部门职能基础上新增设了思想政治、权益保障等职能,需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成因复杂,这些难题需要创新政策来解决。
(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部分市州政策法规与办公室,或与思想权益职能合并,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县市区普遍没有设立独立的法制机构。各级从事政策法规的工作人员成份新,能力需要提高。具备法制审核资格人员更少。
(三)厅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厅挂牌成立至今,一直与省人防办合署办公,新的办公场所处于维修改造状态,厅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财评阶段。受办公场地项目建设进程影响,法治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较为完备的退役军人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向法治轨道运行。
(一)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政策制度建设。紧跟国家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改革步伐,制定省级层面法规政策配套措施,及时学习宣传贯彻,督促落地落实。在清理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力争完成修订废止等相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政策创制,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退役军人领域的重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和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治队伍建设。结合年度工作任务,适时组织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参加政策法规工作培训。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严格行政执法和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不断提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加快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行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逐步实现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数据共享互通,为行政执法更规范,服务对象办事更便捷奠定基础。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具体应用。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