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为有效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以下简称涉军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涉军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与军事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辅助性救助措施,解决其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工作。
《意见》中明确了涉军司法救助对象范围,规范了涉军司法救助协作内容,并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积极协调法律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军地检察部门建立了退役军人涉法涉诉工作联动机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协调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为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贡献积极力量。此次下发《意见》,对建立涉军司法救助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加快推动《意见》落地生根,省人民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选编了“娄底黄某云等五人国家司法救助案”等6件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