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北湖:打造老兵参与党史学习教育的红色宣讲品牌
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认真落实“四史”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要求,开展“永远跟党走·老兵在行动”红色文化宣讲活动,为全区党员干部、社会各界送上一份丰厚红色“文化大餐”,进一步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活动宣讲40余场次,受众2.3万余人,有关做法被《湖南日报》、湖南教育电视台等50余家媒体推介,产生了良好政治和社会效应。
严格人员标准组建“队伍”。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从表现优秀的老战士中遴选出一批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宣讲能力的老兵组建宣讲队,纳入区理论宣讲队伍管理。宣讲队队员中有70后一等功臣、市委原常委、军分区原政委钟六华、80后区消防救援大队一等功臣陆银,是各个时期老兵的优秀代表。
规范宣讲内容选准“题材”。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老战士” 31个经典红色故事、战斗故事、参与经济建设故事的精彩重现,教育年轻一代铭记党的创业史、国家发展史、军队成长史等光辉历史,缅怀前辈丰功伟绩,珍视当下幸福生活,培育广大干群爱党、爱国、爱军价值取向和家国情怀。会同区党史研究室通过召开备课会、培训会等方式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分散审稿、集中审稿及试讲为高质量开展宣讲打下基础。
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合唱”。在区级层面,明确由区委宣传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内设机构负责,区党史研究室配合。在基层单位,明确由分管党史学习教育或德育教育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对接。除文件中列入的21家党政机关外,把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村(社区)、医院等作为宣讲重点,明确各单位主动对接联系责任,确保重点宣讲任务落实。以文件形式明确着装、保险、后勤等保障措施,规范宣讲。
紧贴区情实际打造“品牌”。与驻区某部队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每年为其提供“订单式”宣讲。为推动活动持续开展,推行“三个结合”机制,结合党课和主题党日、爱国主义教育,把宣讲列入“七一”、“八一”和“十一”等常规教育,切实在全区营造爱党、爱国、爱军氛围,打造老兵参与宣讲活动的闪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