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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近日,韶山市毛新梅等十五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成功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9起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湖南省唯一入选案例。

韶山是毛泽东同志的故乡。1925年,毛泽东与夫人杨开慧在韶山组织领导农民运动,自此,革命救国的星星之火在这里燎原,并涌现出许多以毛泽东族兄毛新梅以及李耿侯、钟志申、毛福轩、庞叔侃等“韶山五杰”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据统计,韶山市共1700多名革命烈士,有名可查的154名。

修缮后的庞叔侃烈士墓

韶山此次入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韶山红色资源保护现状,着手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规划性地开展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对未列入等级的散葬烈士墓地进行分类管理,制定韶山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目前已投入资金18万余元,全面修缮烈士杨再麟的坟墓及周边道路,重塑烈士庞叔侃墓前人物雕像,其他散葬烈士墓正在按计划全面有序修缮中。

来源: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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