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拟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的公示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分级管理,更好发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自愿申报、市州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会议研究,拟将宁乡烈士陵园、常德烈士公园、桃源烈士陵园、益阳市烈士纪念广场、段德昌烈士陵园、新田县烈士纪念园、龙溪烈士公园、上坪红军烈士陵园、溆浦县烈士纪念广场等9处烈士纪念设施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现将上述9处烈士纪念设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6月19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监督电话0731-85936626,来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40号,邮编410016,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褒扬纪念处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意见”)。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