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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参加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工作的通知

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281)要求,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定于7月在西安举办。为组织我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参加展陈交流活动,充分展示我省退役军人风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培树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典型,展示退役军人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开启新征程,戎创新时代。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278日至710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至5月)

省市各级通过官网发布活动信息,借助各大主流媒体、本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广泛宣传,鼓励军创企业积极报名参加,扩大社会知晓度。

(二)报名组织(5月至6月)

市州以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优中选优为原则,自行组织遴12家具有代表性的军创企业(企业推荐表排序第1的为本市重点推荐企业515日前报厅就业创业处。610日前,省厅择优遴选推荐不超过15具有代表性的军创企业参展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同时做好活动执行机构确定、展区设计、对接邀请知名投融资机构、大型厂商等准备工作。

(三)展陈交流(7月上旬

717日,根据工作要求,活动执行机构统筹协调参展企业提前进馆、开展展区搭建、设备调试和活动预演等工作。

7810日上午,展陈交流。

710日下午,撤展撤离。

(四)总结报告(7月)

730日前,各市州省厅书面报告此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五、报名资格

参展企业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创始人或核心成员为退役军人。核心成员可以是企业股东,或企业主要运营负责人且持有一定数量企业股份。

在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等领域,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技术、服务、产品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在产值利税、带动就业、爱国拥军、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优秀,能在当地乃至全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人数较多的,或者在企业中高级别员工中退役军人占比较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活动经费保障

省厅负责:展区设计、个性化搭建费用(具体工作由执行机构负责)和参展企业工作人员早、晚餐费用。市州负责:参展企业工作人员交通费、住宿费。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发动、参展企业遴选、展区设计搭建等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果。

(二)提高创业带促就业成效。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摸底,系统掌握本地区军创企业产业规模、经营现状、带动退役军人就业等情况。要积极引入投融资机构、大型企业生产厂商、经销商、供应商、服务商等资源,合力促进军创企业资金链、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衔接,提高创业成功率,带动更多就业。

(三)严格疫情防控。所有参展人员须已完成3针疫苗接种,报到时需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卫生防疫部门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桂林,电话:0731-85936649

附件: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参展企业推荐表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24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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